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——CI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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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根国家个人旅游签证
温馨提示:持申根签证者 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 比利时、 丹麦、 德国、 芬兰、 法国、 希腊、冰岛、 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 奥地利、 葡萄牙、瑞典、西班牙。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。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
资料清单

原件

复印件

资料说明

1.

1本

 

  1. 申请人护照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
  2. 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
2.

3张

 

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。

3. 个人资料

1份

1份

A、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,清晰。
B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

4. 中方英文放假信 原件

1份

 

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,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内容包括:申请人(名字、护照号)在公司的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收入、假期多长、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,按时返回中国。

5. 中方公司资

 

1份

A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相应的英文翻译件)。
B、名片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

6. 个人财产证明

越多越好

  1. 存折复印件(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),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;如无存折原件,只有卡,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(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和卡号);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;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,存款越多越好;
  2. 其他财产: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股票、银行对帐单(原件并盖章)、国库券、股权证等。

7. 旅行计划

1份

旅行的细节(旅行日程),请详细提供。

8. 机票酒店订单

非常重要
必须提供

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。如由我社提供,费用另计。

9.

1份

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。(我公司可以代办,价格参看《伸根保险简介》)

10.申请表

1份

填写申请表格,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填写。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

 

11.其他辅助材料

 

配偶财产、儿女的资料、全家的照片、个人学历证书、荣誉证书、技能证书等

 

客人须知

  1. 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来定。面试完后,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5--10个工作日(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);
  2. 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;
  3.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,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;

特别提示: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,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


 

 

经营许可证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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